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全院教职工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今天,莱芜技师学院举行全体党员向宪法宣誓活动。院长高立峰参加宣誓,党委副书记付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加庚,副院长朱爱莲,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徐继贵参加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的宪章,最大程度地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宣誓现场,中央高悬国徽,庄严肃穆,全体党员教职工身着正装,队列齐整,雄壮的国歌后,在领誓人的领誓下,面向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作出庄严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活动结束后,院长高立峰向教职工提出要求与希望,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尽职尽责。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自身的模范行为践行宪法誓言,真正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循法、奉公守法。二是要树牢宗旨意识,服务师生。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要,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党员干部带头,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三是要坚持优良作风,廉洁履职。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记在心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建设现代化一流技师学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过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广大教职工的职业荣誉感,推动了大家学习宪法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的能力,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把弘扬宪法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工作当中,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